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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届(春季)毕业生:
为妥善完成我院二○○九届(春季)毕业生毕业及学士学位申请与受理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员领到学习中心《毕业生申请表》、《毕业生登记表》之后到“华师主页”—“网络教室”—“毕业申请”,申请毕业之后将毕业流水号填写到《毕业生申请表》左上角,填写完《毕业生毕业申请表》、《毕业生登记表》后于2月15日前一同上交到学习中心(注意填写时须用黑色钢笔,不得有涂抹,逾期未交者视为放弃本次毕业)。
二、申请学位的学员需填写《学士学位申请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学位外语合格证书或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证书的A4纸复印件上交学习中心(学位材料各一式两份,07、08年通过学位外语的无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毕业申请、毕业审核等工作依托系统进行,数据以系统为准,请各位毕业生仔细阅读相关说明,按照流程以及相关要求在系统中进行操作,以免影响学生毕业。网上申请毕业时请认真校对自己的个人信息,此信息将用于学生本人的毕业档案及毕业证书信息。如:查不到本人相片或是发现任何错误信息(身份证号码由15位升级到18位无需更改)请打印整个页面并提供详细的书面情况说明上交到学习中心经签字盖章确认后,再上交到华师网络学院总部处理(如果是信息错误者请凭本人身份原件及复印件到中心填写<个人信息修正表>)。
附:毕业申请、学位申请条件
一、 毕业申请条件
学生符合下列条件方具备毕业资格:
㈠ 经我院批准正式录取,并按规定注册入学;
㈡ 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应修学分;
㈢ 专科毕业生通过毕业实习考核,本科毕业生通过毕业设计(论文)考核;
㈣ 专升本和第二学历毕业生报名入学时使用的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验证合格;
㈤ 符合毕业生政治思想品德要求,毕业鉴定合格;
㈥ 2004年3月以后注册入学的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学生必须参加部分公共基础课程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及合格以上成绩。
注:
1、由于我院本科毕业生的毕业申请与学位申请手续须同时办理,符合本科毕业条件并欲申请学位者,若尚未符合学位申请条件,须放弃本次毕业申请。
2、注:专科毕业且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书者,若距其申请本科毕业时间未满两年,其毕业申请不予受理。
揭阳博通学习中心
二○○九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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