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计专业07春前(含07春)入学的学员考《基础会计学》《财务会计学》,07秋后(含07秋)入学的学员考《初级财务会计学》《中级财务会计学》。
6、考试地点:华南师范大学校本部(具体地点及具体座位安排祥见考前通知)。
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招生考试部朱老师,联系电话:020-85210062。
7、考生考试时必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请各位考生遵守考试纪律、杜绝违纪和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将被取消成绩及学士学位申请资格。
注:本次考试与校本部照电子相的时间有冲突,请在校本部照电子相的学员自己把握好时间。
招生考试部
2009年10月21日